韶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各位股东:
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依法、合规、平稳、高效地完成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面向本行登记在册并符合条件的股东征集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届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确保董事的资格、提名、选举、核准等全流程合法有效。
(二)公平公正。确保换届程序公开透明,候选人提名、资格审查、选举过程公正,保障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业高效。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注重专业背景(如金融、财务、法律等)与履职经验,提升公司治理与决策效能。
(四)任职资格核准。拟任董事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报请核准后方可正式履职。
二、第三届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
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6名(含独立董事3名、其他非执行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三、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
(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及独立性(针对独立董事)的所有要求。
(二)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四、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与程序
(一)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
1.提名权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
2.提名程序
提名权人应在正式提名前征得候选人同意,并依据规定对候选人的资格、背景、诚信记录及履职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提名人需负责向本行董事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声明与承诺等)。
(二)独立董事
1.提名权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提名程序
提名权人除履行上述尽职调查义务外,需特别就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独立性发表明确意见。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就其本人与本行及本行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对本行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3.候选人名单确定
在提名程序结束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将基于该委员会的审核结果,汇总各方意见,最终形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
五、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要求
(一)截至2026年3月25日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出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提名期限为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7:00止。
(三)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需于2026年4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送达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四)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大道61号。
(五)提名资料包括:
1.非职工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照附件1);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加盖公章的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6.董事候选人归口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廉政意见;
7.如提名独立董事,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原件、格式参照附件3)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原件、格式参照附件4);
8.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注:若股东未能在提名期限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均视为放弃提名本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方式:0751-8760928
特此公告。
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